2011年3月13日 星期日

《奇人館裡的活骷髏》試讀心得。






作者:艾倫‧布萊森
譯者:林靜華
出版日期:2011/03/01
出版社:大塊文化
(圖片連結自TAZZE)






此為試讀活動之心得,感謝出版社提供本次機會。


故事背景是十九世紀(偉大的林肯掛掉的那年,1865?)博物館,展品性質像是淡水老街那家「信不信由你」,都是博物館老闆四處蒐集而來的或真或假的珍奇生物或人,而故事主角就是老闆找來的「活骷髏」巴索羅穆‧佛圖諾,還有博物館中的其他奇人們,被人觀賞就是他們的工作。

主角是個自我感覺很良好的傢伙,他深深相信他之所以能長成這副德性是因為他遵從母親的教誨,良好的克制對食物的慾望;在他向大眾展示他的身體時就是在跟他們說明世界的真理,並且認為博物館是他最終且最好的歸宿,如果可以他想一輩子待在博物館直到再也不能表演為止。
他有個非常非常要好的奇人異姓朋友瑪蒂娜,在身材上與他完全是兩個極端,佛圖諾覺得或許這就是他(還有他們)的感情極限了,但是某個晚上,他發現老闆反常的在深夜偷偷摸摸的將一名女子帶回博物館,然後一切開始不一樣......

嗯糟糕,這本要不爆雷好困難;ω;但是不爆雷比較有趣啊;ω;

在這本書裡面一直是用第一人稱的視角來敘事的,但是在極大篇幅的自我感覺良好發言中,還是隱隱約約的可以感覺到,這瘦,不單純......(哩咧工啥

看完這本書之後我一直在想,我當初這麼喜歡去那家信不信由你,每去淡水老街就要進去一次(話雖這麼說,其實次數也不多),所抱持的心態到底是什麼呢?想來想去還是只有近似於火災圍觀群眾那種看熱鬧的感覺吧,雖然我不太相信會有人像書中主角一樣是懷抱崇高理想在向世人展示他的身體啦(說到底,誰會花錢去聽一個長得很奇怪的人傳教啊?),但於我而言,真的就是以如此膚淺的角度來看待這些異於常人的人事物,主角雖然以自己的生理特徵自豪,但那也只有在博物館內,一到了外面,還是得穿上特製的衣服來偽裝自己,讓自己不會太惹人注目。
他說這是他的選擇,但這只不過是在死胡同裡頭找岔路走罷了,是他對於這個社會作出的妥協;而他之所以迷戀艾兒,或許也是因為看見了她那份無奈的坦蕩吧(不過他好像沒看見無奈這部分)
至於他從中國人那裡得來的,能帶給他「神奇力量」的根莖(個人覺得是人蔘,生嚼也真夠厲害的,那很苦耶。),讓他重新找回對食物的慾望,也是讓他重新回歸「正常人」的轉機,雖然他之前相信著的世界因此崩解,但,這也是另外一種幸福吧。

只是這又讓我開始思考,他就這樣一輩子相信他想相信的直到老死;或是毀棄從前的價值觀走回正常人的道路,揪竟哪個才是真正的幸福?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